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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助企纾困典型案例展播(三)

类别:案例展示   发布时间:2025-05-16 10:40:36   浏览:

  为全面贯彻习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好全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动员部署会、包头市“双招双引一优化”动员大会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集中展示全市法院助企纾困的创新举措和成熟经验做法,市中院面向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助企纾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经层层把关、严格筛选、认线件涵盖管辖争议解决、合同纠纷化解、涉企执行优化等多个领域的助企纾困典型案例,今日继续在包头中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展播。

  银川某设备安装公司诉鄂尔多斯某商贸公司、内蒙古某租赁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内蒙古某硅材料有限公司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业申请诉前保全某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系列案

  2022年7月27日,包头某房地产公司与包头某健身俱乐部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包头某房地产公司将包头某服务中心负一层出租给包头某健身俱乐部使用,并对租赁期限、租金、违约金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协议履行期间,包头某健身俱乐部多次逾期支付租赁费用,在收到包头某房地产公司的《律师函》后仍未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基于此,包头某房地产公司在包头某健身俱乐部付清所欠费用后将其诉至法院,主张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腾出租赁场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山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租赁协议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腾出案涉租赁场地,交付原告。宣判后,包头某健身俱乐部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并已过履行期限后,包头某健身俱乐部仍未腾房,包头某房地产公司遂向青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包头某健身俱乐部履行,但未得到回应。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青山法院在涉案场地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实际使用人限期自行腾空并迁出该不动产。

  看到腾房公告的健身会员近300人向青山法院送来联名信,恳请停止执行健身房现有器材,表达了继续在该处健身的强烈意愿。经走访调查发现,包头某健身俱乐部运营状况良好,目前尚有会员4000余人,强行腾空不仅损害包头某健身俱乐部的企业信誉,也会导致4000余名会员预付费用无法兑现,还可能因后续追索赔偿致使包头某健身俱乐部陷入更大的经营困难,甚至发酵成集体诉讼或群体性事件。

  为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被执行企业及消费者带来的负面影响,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从法律后果、企业发展与社会影响等多个角度进行释法明理。在看到会员群体巨大的健身需求后,包头某房地产公司表示愿意在原地继续经营健身房,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包头某健身俱乐部将健身房内装修、器械、设施设备转让于包头某房地产公司,包头某房地产公司于协议签订后3日内将转让费、房屋漏水维修费及房屋押金共计约80万元支付给包头某健身俱乐部;包头某房地产公司对健身房重新装修后再次开业,接收包头某健身俱乐部现有会员,并根据会员卡内余额显示的时间进行顺延。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本案中,青山法院一方面采取柔性措施协调腾房,既兑现了胜诉方的实体权益,又给予被执行企业一丝“喘息”的机会,避免其因司法强制措施陷入困境的同时,帮助其拿到约80万元款项渡过经营困难期,助力被执行企业再次融入市场。另一方面对4000余名健身会员进行了妥善安排,提前消除形成集体诉讼或群体性信访的风险,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以司法之力“促营商、保民生、护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包头某医院向李某、陈某等30余人借款,借款到期无法归还,故李某、陈某等人诉至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原法院)请求包头某医院偿还借款。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包头某医院依法归还债权人李某、陈某等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00余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包头某医院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陈某等人依法向九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包头某医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其交待了相关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包头某医院在规定期间内主动申报财产状况及目前公司面临的困难以及今后的发展前景情况,并提出分批还款的主动履行申请书。经法院依法采取查询、查封、冻结等全面调查核实措施,被执行人申报状况及所述经营情况属实,被执行人确无一次性履行能力。

  九原法院认为,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中的几百名透析患者的治疗,以及该企业有积极主动的还款意向,为了保护民营企业顺利渡过难关,法院执行人员提高政治站位、着眼于大局,秉持依法公正、比例原则,主动积极作为,多次向各申请人开展沟通协调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该企业经营良好,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并表示剩余款项也将按期付清。

  本案为涉“民营企业”系列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九原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宗旨,主动作为,深析类案成因,多措并举,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细致甄别企业未能主动履行的具体原因,对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促进案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依法、高效、合理分配被执行民营企业的收入,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民营企业渡过难关,达到了既能为肾病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也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共赢”目标,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实现了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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